儲蓄存款人死亡後如何辦理存款過戶和支取?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儲蓄存款人死亡後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
(1)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爲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輸過戶或支付手續。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爲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3)在國外的華僑和港澳同胞等在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爲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申請繼承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付手續。
(4)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存入我國儲蓄機構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手續按與我國公民存款相同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具體規定辦理。
(5)繼承人在國外,可憑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正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過戶支取手續。
(6)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屬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羣衆團體的職工,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家所有。屬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
什麼是託收承付結算,商業銀行辦理應遵循?
託收承付也稱異地託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貸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託收承付的適用範圍是:(1)使用該種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驗管理...
-
擔保人在做擔保時要注意什麼
擔保人在做擔保時要注意什麼?1、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九十九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
房屋如何辦理他項權證?
推薦:農村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報銷保險索賠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不僅有土地權證,房產權證,還有一項證需要登記,即是房屋他項權證,這個證同樣很重要,但是很多人對這個證都不太熟悉,也不清楚他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以及在辦理房...
-
什麼是銀行卡,銀行卡類別
《商業銀行法》第3條第10款規定:“商業銀行可以從事銀行卡業務。”銀行卡是可以直接在ATM機上取款、存款或轉賬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消費信用、儲蓄和匯兌等多種功能。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是明確銀行卡各方當事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