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選擇離婚的方式
司法實踐中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均自願離婚並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能夠達成合意簽訂離婚協議書,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係的離婚方式。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領取離婚證,婚姻關係便解除了。
起訴離婚在理論上又稱爲裁判離婚,指對夫妻一方或雙方提出的離婚請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決定是否准許離婚的方式。實踐中主要表現爲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問題及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裁判的離婚方式。
選擇哪種方式,關鍵看案件的具體情況。如果雙方各方面都能達成一致,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省時省力。反之,只能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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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要補償需符合什麼條件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婚後財產採取分別財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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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爲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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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是否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提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說明幾個問題:一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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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籤字就發生法律效力嗎
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爲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