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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賠償金額是怎樣的?

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賠償金額是怎樣的?

一、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賠償金額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湖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關於湖北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的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爲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