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給撫養費到什麼時候,?
一、應該要給撫養費到什麼時候?
應該要給撫養費到18週歲爲止。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現代社會進入大學學習,幾乎成爲人生必經的教育階段,甚至有些子女還要求讓父母出資鉅額的留學費用,子女爲此提起訴訟的也並不少見;但2001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撫養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此外,對於離婚前一方長期停付撫育費的,離婚後可酌情由一方補付一部分或全部撫育費。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爲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1)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2)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①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讀的。
③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2、除了撫養費的給付期限,確定撫養費數額還要參考以下因素:
(1)支付撫養費的項目: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2)支付撫養費一方的收入水平: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③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嬰兒從出生到十八週歲前,都沒有能力透過勞動的方式獲得報酬,故而父母需要支付其生活費,若是在孩子沒有成年之前父母就已經離婚的,那麼離婚後沒有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按照一定的規定,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
懷孕了想自己撫養孩子怎麼辦?
現在社會上,有着越來越多的單親媽媽。她們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不得不自己獨自撫養孩子。單親媽媽是一個很值得人們關注的羣體,她們異於常人的堅強,並且能給孩子應有的母愛。那麼,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懷孕了想自己撫養孩子怎麼辦呢?接下來小編將爲您介紹。一、子女...
-
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
一、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爲的;2、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
-
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
夫妻的離婚在經由法官審理判決之後可能就會把撫養權判給其中的一個人,可是如果在後期的生活中發現自己沒有能力撫養或者由對方發現其不具備能夠撫養好孩子的能力就可以要求把撫養權收回給自己,那麼,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一、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
-
離婚後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夫妻雙方離婚並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後,若直接撫養人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甚至沒有善待撫養人,影響到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基於這一點,法律對變更子女撫養權制度作了規定。而如何變更撫養權以及選擇何種方式變更需視情況而定。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以下兩種方式:1、父母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