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權放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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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繼承人又不在當地
放棄繼承權要求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的意思表示,如果放棄不動產的繼承,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簽字放棄,以下是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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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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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死亡的時間對繼承的影響有哪些
律師解析:在遺產分割時會爲胎兒預留一份遺產。因爲遺產繼承涉及胎兒利益保護,所以繼承遺產時胎兒視爲有民事權利能力。胎兒如果出生就是死胎,那就沒有繼承權。如果是先出生,後死亡,那就可以先繼承遺產,然後再由胎兒的繼承人繼承胎兒的遺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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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順位具體是啥
律師解析:繼承人順位: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且前述的法定繼承順位爲,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優於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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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遺囑沒公證會不會影響繼承?
我國綜合國力不斷上升,隨之而來的老齡化也不短加重。家產分配也成了當今法律難題,有些老人,由於身體不好或其他因素,爲了防止在自己死後,兒孫會因爲財產鬧得不可開交,會選擇留下遺囑,寫明自己名下財產的繼承,明確各自份額。但是,由於許多老人並不具備法律意識,很多遺囑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