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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遺囑何時生效,如何撤回共同遺囑

共同遺囑何時生效 如何撤回共同遺囑

共同遺囑是兩人以上的法律行爲,通常是以夫妻共同遺囑的形式出現的。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死亡的情況下生效,但共同遺囑的遺囑人是複數的,遺囑人不同時死亡的,共同遺囑何時生效?設立後反悔的,如何撤回共同遺囑?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進行具體說明,具體內容請看下文。

一、共同遺囑何時生效

遺囑是死因行爲,而共同遺囑由於其在主體上是複數的,這就意味着在多數情況下,遺囑人存在着先死後死的時間差,這又直接導致共同遺囑在生效時間上的複雜性。

共同遺囑的生效時間依據共同遺囑的不同內容大致有以下幾點:

1、對於相互指定對方爲自己的遺產繼承人的夫妻共同遺囑的生效時間,自任何一方死亡時即時生效,死亡方的意思表示生效,生存方的意思表示失效。

2、對於共同指定第三人爲遺產的繼承人的共同遺囑,僅在共同遺囑人都死亡後整個共同遺囑才發生效力。

3、對於相互指定對方爲自己的遺產繼承人並規定後死者將遺產留給某第三人的共同遺囑,一方死亡僅致使遺囑部分生效,雙方都死亡時方全部生效。

4、對於撤銷時的效力分析見下文。

5、從上分析可以看出共同遺囑並沒有違背《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共同遺囑中一方死亡即發生相應繼承,只是這種繼承可能僅僅是過度階段。

二、如何撤回共同遺囑

撤銷權的問題主要出現在共同遺囑人一方先死的情況下,生存方如何行使撤回其遺囑意思表示的權利,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相互指定對方爲自己的遺產繼承人的夫妻共同遺囑,撤回權不存在任何問題。

2、對於共同指定第三人爲遺產的繼承人的共同遺囑,首先應當注意該種共同遺囑和相互指定對方爲自己的遺產繼承人並規定後死者將遺產留給某第三人的共同遺囑的區別,應當講此種共同遺囑,先亡者的遺產並無流轉至生存方這一過程,而是直接發生先死方的個人財產有第三人繼承的法律效力。

3、對於相互指定對方爲自己的遺產繼承人並規定後死者將遺產留給某第三人的共同遺囑,生存方僅得就共同遺囑所指定的財產中自己個人的財產實行變更處分,而死亡方在共同遺囑中的自有財產直接由第三人繼承,而不能由生存方先繼承。

4、對於相互以對方的遺囑內容爲條件的共同遺囑,在一方的遺囑內容已經執行的情況下,另一方的撤回權將受到限制,根據公平原則,生存方必須支付等值的對價後方可行使變更或撤回權。

5、共同遺囑不得約定後亡者不得行使變更或撤銷遺囑,否則該條文無效。

相信大家此時對共同遺囑的生效與撤回有了初步的認識。共同遺囑是遺囑的特殊形態,是夫妻雙方共同訂立的,同個人處分自己遺產的遺囑不同,需要雙方的合意,不再是單人行動。因此,有關要求、規定也與一般遺囑存在較大出入。生活中如果遇到有關共同遺囑的問題時,不妨向律師進行求助,相信專業的律師能爲您帶來專業的解讀。

標籤:遺囑 生效 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