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的適用範圍是怎樣的?
一、代位繼承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1、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製的血親。具體而言,包括: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1)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2)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3)被繼承人養子 女的養子女;
(4)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被代位人的繼子女可否代位繼承呢?對此現行法和司法解釋均無明確規定。
一般認爲,繼子女與養子女不同。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因此,被代位人的養子女爲被代位人的擬製血親,可爲代位繼承人。而被代位人的繼子女不爲被代位人的血親。因此,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繼子女應只有權對其生父或生母代位繼承,而不能對其繼父母代位繼承。
2、一般認爲,只要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養的,均可爲代位繼承人。因爲繼承是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
3、我國現行《民法典》上對此問題未做明確規定,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採取無限制說,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二、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1、實質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爲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爲代書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代位繼承並不是特別瞭解,大家比較熟悉的是法定繼承,還有就是遺囑繼承。代位繼承主要是發生了一些特殊的原因所導致產生的,並且代位繼承是有範圍限制的。
-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公證後應該如何撤銷
律師解析:1、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的,一般不能撤銷贈與。但受贈人有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等行爲的,可以撤銷贈與。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爲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
-
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
律師解析: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一、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
-
房屋遺產如何辦理繼承
辦理遺產房產繼承的流程如下:1、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2、繼承人攜帶相應材料前往戶口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3、辦理過戶登記。按照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
遺囑是否需要公證?
律師解析:遺囑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我國法律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爲的,視爲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