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特徵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事實婚姻的特徵表現在哪些方面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爲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爲,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爲,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爲周圍的羣衆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爲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爲,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衆也不會承認其爲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實婚姻重婚罪認定標準
關於法律不保護事實婚姻,應從兩方面理解:一方面,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看,至少,對待事實婚姻,仍是有條件地予以承認,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在現階段,還不能絕對說事實婚姻法律一概不予保護。
1、事實婚姻作爲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進行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該條款中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因此,事實婚姻的任何一方在主觀上有“明知對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繼續保持事實婚姻關係的”故意的,那麼即可能涉嫌構成重婚罪,對事實重婚,法律也必須予以制裁。
事實婚姻不受結婚實質要件限制。男女雙方只要具有結婚的意思和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並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即構成事實婚姻。至於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可以在所不問。因爲結婚的實質要件只是影響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問題,並不影響事實婚姻的成立。
-
同居期間女方流產怎麼劃分責任
如果女方的流產行爲是基於男方的故意傷害行爲造成的,那男方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是犯罪行爲,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因爲其侵權行爲造成女方的傷害,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不涉及傷害行爲,發生性關係的男女雙方,如果均爲自願,那麼對於未採取避孕措施而導...
-
家暴離開後重組家庭算重婚罪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因爲家暴而離開家,但是男女雙方沒有領離婚證或者由法院判決離婚,就和其他人重組家庭並與之結婚,算重婚罪。2、如果因爲家暴離開家庭,領了離婚證或由法院判決離婚後,和其他人重組家庭,不算重婚罪。法律依據:《刑法》第...
-
重婚罪的判定和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一、重婚罪的判定和量刑是怎麼規定的?1、本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2、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多久?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爲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
-
非法同居生子怎麼處罰規定?
律師解析:非法同居生小孩的男女雙方一般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但是夫妻一方當事人如果是在自己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第三人發生同居行爲,另一方可以因其過錯行爲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若是一方與第三人不僅同居還登記結婚的,則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兩年以下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