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的情況都有哪些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情況都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不僅是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還是無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依據。當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視爲有過錯,即須對無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如果當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過錯的,無過錯方則不得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時一併作出裁決。由於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已將與當事人相關的權利義務書面告知了當事人,原告不提出請求的,視爲對權利的放棄,並喪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原告在離婚訴訟中即使提出了損害賠償請求,但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則當事人的請求權因失去了存在基礎而不能得到支援。
二、離婚損害賠償什麼時候提出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援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爲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很多時候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都是在離婚的時候,但要是在離婚之後的一年內,發現對方之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法定過錯情形的話,那麼還是可以單獨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不過,要是在婚內一方向法院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話,往往不會得到法院的受理和支援。
-
部隊申請離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師解析:具體的程序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
-
離婚要達到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具有離婚自由。2、離婚的方式有兩種:①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②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
離婚不用協議書可以離嗎?
律師解析:沒有離婚協議書是可以離婚的,但是隻能透過訴訟離婚的方式,是不能協議離婚的。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