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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一般小孩怎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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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對離婚一般小孩怎麼判決?

夫妻離婚一般小孩怎麼判決?

離婚小孩的歸屬,一般先由雙方協商決定,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其他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二、離婚孩子撫養協議怎麼寫?

甲、乙雙方生育子(女)壹人,現就子(女)_____的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________,歸甲(乙)方撫養。

2、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甲)方每月付給甲(乙)方____元作______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撫養費可根據對方經濟狀況作適當調整,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______十歲後隨父隨母由其自己選擇。

3、_____的醫藥費,在____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____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

4、甲(乙)方可在______(時間)探望子女,乙(甲)方應積極配合。

5、協議一經簽字即爲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承擔方式有哪些?

1、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透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爲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決。

綜上所述,有孩子的夫妻要離婚,除了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外,解決好孩子撫養權也是個大事情,雙方因爲撫養有糾紛爭議,可以由法院判決。法院會系統考慮雙方的撫養情況,按照有利於孩子健康的原則處理,對年齡較大的孩子,還適當聽取孩子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