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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的?

一、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的?

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的?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會做出相關的裁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在失效之前可以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遭遇家庭暴力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如果暴力行爲構成人身傷害,可以透過行政治安處罰;如果構成犯罪,可以進行刑事處罰,即故意傷害罪;還可以尋求當地婦聯、居委會、村委會的幫助。

家暴的法律責任有: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家暴的類型

根據有關國際公約、國外立法例以及被普遍認可的學界理論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

1.身體暴力是加害人透過毆打或捆綁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產生恐懼的行爲。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強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懼、牴觸的方式接受性行爲,或殘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爲。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謾罵、或者不予理睬、不給治病、不肯離婚等手段對受害人進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產生屈辱、恐懼、無價值感等作爲或不作爲行爲。

4.經濟控制是加害人透過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以達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家暴的具體規定,在遇到家暴後,應當第一時間報警,並透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並提交有關證據來進行起訴處理。

標籤: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