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多少天可以自動離婚?
一、失蹤多少天可以自動離婚?
丈夫失蹤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夫妻一方失蹤100年也不可以自動離婚,只能去法院進行起訴離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離婚法院在受理之後,會將訴訟文書派送到對方處,如果兩個月之後,在規定的送達時間到了卻沒有出庭,這時是可以認定爲對方失蹤的判處離婚的。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辦什麼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三、分居而離婚的條件有什麼?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不在一處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權利、不過夫妻性生活。當然以上事實要用證據證實,或對方承認。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賃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個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牀不好說清,法院也不好認定爲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況下,很難說清分居是不是因爲感情不和。比如當事人一方在國外,4年未歸,一方在國內;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願意離婚的一方可以說是因爲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問題導致分居的,這會對法院認定帶來障礙。因此,必須收集其他相關證據是的法院確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纔可以判離。當然實踐中,這是困難的。
(3)分居已滿兩年。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纔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
不管失蹤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去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要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需要雙方協商簽訂離婚協議,要提前一個月提交離婚申請書,一個月內有一方反悔不想離婚的,可以撤銷該申請,若同意離婚,一個月後再辦離婚手續。
-
小孩撫養費怎麼給
《民法典》規定小孩撫養費應當包括生活費、醫療費以及教育費等。撫養費的多少與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相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不撫養子女一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
-
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
一、離婚後子女繼承財產嗎按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管孩子歸哪一方撫養,都不改變孩子和親生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互相是對方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遺產分配時,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如果有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因父母...
-
轉繼承必須滿足什麼條件
一、轉繼承必須滿足什麼條件轉繼承的適用條件是:1、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2、被轉繼承人在前述的時間內死亡,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3、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中,爲被轉繼承人應繼承的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
-
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一、離婚後財產糾紛如何處理離婚後財產分割分爲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針對未分割的財產,另一方面是針對已分割的財產。若雙方離婚時若未對財產予以分割,一方可以訴請法院予以分割,法院的分割,法院分割時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在離婚時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