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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後財產離婚證明分的到嗎?

房子婚後財產離婚證明分的到嗎?

一、房子婚後財產離婚證明分的到嗎?

如果是雙方共同財產纔可以分得到。雙方離婚後財產的劃分也是有明確的規定的,雙方的財產進行公示後,一方特有的財產爲一方所有,要是雙方的房子是屬於婚後買的且雙方均出資就算共同財產,就是可以分到的。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該爲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產生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對於分居兩地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爲各自所有,對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分配。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處理

1)漏分、反悔、非真實意志的協議。

2)漏分財產比較容易處理,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在協議離婚並發現有漏分財產事實後的兩年內提起民事訴訟

3)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財產製度來處理就可以讓當事人得到比較公正、理想的結果。

4)反悔和非真實意志的離婚協議所引發的財產爭議,主要是指一方在脅迫、欺騙等情況下籤訂的離婚協議。

5)上述兩種情況,當事人需要在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6)但法院在審理後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7)因此當事人一旦簽訂離婚協議並辦理登記手續後,如果想改變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內容,就必須掌握對方脅迫、欺詐的證據,否則敗訴。

綜上所述,雙方離婚後財產的劃分也是嚴格按照婚姻法進行劃分的,房子屬於一方特有的財產還是雙方共有的財產都會進行公示,如果是婚後雙方出資購買的就算是婚後共同財產,那麼離婚後雙方是可以進行公平劃分的,如果不是共同財產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