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債務相互抵銷;
(四)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 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爲合同的絕對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清滅。而解除、終期屆至等爲合同的相對終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2、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3、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5、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6、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我們發現一般合同中都是有約定期限的,就算是租賃合同,雖然規定最長期限爲20年,那也是在一定範圍內。通常,當出現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或者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合同關係的客觀就不復存在,這種情況下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就會歸於消滅,到此合同權利義務也就會終止。
-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爲。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爲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
-
在什麼情況下,當事人能夠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解除附條件的合同方式有:協議解除、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具體如下:1、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2、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請;3、約定解除是在制定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
-
單方解除合同何時生效
律師解析:單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時間是,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法律其他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法律依...
-
解除三方後檔案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毀約三方協議之後檔案需要及時改派、轉出。可以要回原來簽署的各聯三方協議,讓原來的簽約單位給出具一份解約函,協議上沒有違約金內容可以不予賠償,但是必須跟公司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要求繳納違約金,需要繳納不超過5000元的違約金,然後回到學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