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一、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未明確約定,在給付貨幣的情況下,合同履行地應當是接收貨幣一方的所在地。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爲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爲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爲地爲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履行地的確定規則
1、特徵履行地規則
此規則以當事人履行合同特徵義務的地點來確定合同履行地,是占主導地位的評判方式。在合同約定的衆多義務中,必有一個能反映該合同之本質特徵的義務,只要是雙務合同,非給付金錢義務最能反映該合同的特徵,因而一般認爲以此爲標準確定合同履行地是適當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雙務合同,非給付金錢義務是區別此合同與彼合同性質特徵的標誌點,且以該特徵爲依據確定合同履行地。
2、實際履行地規則
合同履行地是指實際履行地、約定的履行地還是民法所規定的履行地,衆說分紜,理論與實踐也一直是各說各的理。最高法院關於民訴法《適用意見》中第18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操作中又分幾種情況,合同有約定且實際履行地與約定一致的,按《適用意見》18條確定管轄,合同約定了履行地,但未實際履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住所地與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則上也可以適用18條規定,而如果合同約定了履行地,實際履行地與約定的不一致,或者沒有約定履行地卻又實際履行了,又或者既沒有約定,也沒有實際履行,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適用意見》中就不甚明確了。
當事人爲多數人時,可以各自訂立不同的履行地點。同一個合同中的數個給付不必約定相同的履行地點,尤其是雙務合同中的兩個債務,可以在兩個履行地點履行。即使是一個債務,也可以約定數個履行地點,供當事人選擇。
由此可知,合同履行地一般情況下以各方當事人的約定爲準,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交易習慣或者是補充協議來確定。合同履行地確定的規則包括特徵履行地規則、實際履行地規則這兩類。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履行地未明確約定,標的爲給付貨幣的,合同履行地應當是接收貨幣一方的所在地。
-
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
一、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重大誤解,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致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民法典》...
-
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何時生效
一、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何時生效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其效力從被代理人追認時生效。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經過追認的,自追認時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爲人沒有代理權...
-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報警有用嗎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報警有用嗎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構成合同違約,而合同違約是民事糾紛,所以報警是沒有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
-
簽訂合同如果違約怎麼賠償處理?
一、簽訂合同如果違約怎麼賠償處理?如果合同違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其他損失請求賠償。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