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1、明確許可商標的專用權。應明確商標註冊人及商標、註冊證號、覈定使用商品和類別、註冊證的有效期,即商標許可人主體資格應合法,商標註冊證應真實、合法、有效。
2、明確被許可人的使用權限。被許可使用的商品,被許可使用期限(不能超越商標註冊證有效期),商品的銷售範圍、合同期滿後使用該商標貨物銷售的緩衝期限,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被許可人有無權力再實施許可等。
3、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被許可人應保證使用該商標商品的質量,被許可人必須在商品上標明自己的名稱和商品產地,使用中不能改變註冊商標標誌,應維護商標聲譽,發現侵權行爲應及時通知許可人。許可人有責任監督被許可人的使用行爲。許可合同期內,許可人不得申請註銷及註冊商標等。另外,許可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能否轉讓該商標等。
4、明確商標使用許可費用。許可合同應明確商標是否有償使用,如有償使用應明確費用結算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5、明確合同終止條款。終止條件應明確和儘量細化,什麼情況下許可方可解除合同,反之,許可方則不能解除合同。如以許可方的商標爲字號新成立的公司,則應明確合同終止後,被許可方應規定期限內變更新成立公司的字號。
6、明確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被許可人違約時許可人的權利,許可人違約時被許可人享有那些權利。明確合同爭議及其解決機構。
二、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怎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事實上,註冊商標使用權許可合同的詳細條款也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但以上給大家介紹到的這些條款都是最基本的條款,如果約定不清楚,即便籤了使用權許可合同,也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
-
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民法典規定,合同違約後,如果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的,應該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條件的,不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
-
能否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能否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又稱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雙方訂立協議,意在消滅有效合同而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在這種情形中,當事人雙方均可以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滅。而單方解除則包括單方約定解除...
-
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
一、合同撤銷有啥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