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東分利避稅是合法的嗎?
一、自然人股東分利避稅是合法的嗎?
自然人股東分利避稅是違法的,企業年底分紅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但對自然人股東來說,一旦分紅,依據現行稅法就必須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儘管這是“稅後稅”,但國家稅法不改變,這個稅就必須交納。
一般來說,對於企業來講要想把錢發到個人股東身上主要有三種常見方式:
1、分紅是回報股東的主要方式,但對自然人股東來說,一旦分紅,依據現行稅法就必須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以工資或年終獎方式,但要按照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稅率(3%~45%)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3、公司以借支的形式借給員工用,但這種雖然不用交稅但每年還要還舊借新一次操作麻煩,其致命缺點是無法完成物權的轉移。
二、股東想要分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股東分紅的基本條件:只要企業的收益大於支出,也就是盈利,股東便可以分紅,這是基本條件。
另外,還有一個是事先約定,有的企業爲了發展需要或者對於股東回本訴求,也有約定了3年沒有現金分紅的情況。
還有的企業,以股票增發的形式分紅來替代現金分紅。
三、公司法不分紅股東怎麼處理
根據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建議:
第一步,作好前期準備工作。
在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證據,並對擬採取訴訟行動的進行全面、客觀的法律風險評估。
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財務報表,確認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與,確認公司是否對分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步,啓動訴訟前必要的前置程序。
在掌握事實證據、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後,啓動訴訟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議召開董事會,併力爭透過有關分紅的;然後再提議召開股東會,力爭在股東會上透過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準時機,啓動訴訟程序
1、若公司股東會已作出有效決議,公司未履行決議,則你可以公司爲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公司支付紅利;
2、若認爲公司股東會不予分紅之決定無正當理由,且明顯構成對股東分紅權之侵害時,股東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項不予分紅之,力爭重新透過分紅之決議。
3、如果法院判決駁回上述請求,你只能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只要公司的經營狀況良好,盈利大於支出,此時就需要給購買公司股票的股東分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給股東分紅,需要先扣除20%的稅率,對於不扣稅就分紅的,此時有可能會構成逃稅罪,逃稅的數額若是比較大,此時會被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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