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發行審覈常見的信用債券違約原因有哪些
1、行業景氣度低迷類所致:該類型的違約路徑可以作如下刻畫。經濟下行,下游產業需求低迷,使得處於上中游的強週期產業(如煤炭、鋼鐵、有色、新能源、化工等多個行業)產能過剩,行業產品價格持續下降,企業盈利能力下降,經營虧損導致資產大幅縮水;但由於工資剛性和各類稅費使得營業成本沒能隨產品價格下行而成比例地下降,大幅侵蝕企業利潤;但由於在上一景氣中進行了大規模投資,債務規模大幅攀升,短期債務集中到期引起流動性風險快速積聚,最終導致發債主體自身償債能力下降甚至資不抵債。此種類型的違約主要集中產能過剩行業,如煤炭、鋼鐵、光伏、化工等,發行人性質包括民企、央企、地方國企,但以央企及地方國企爲主。總體而言,這類違約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個別企業高於90%甚至已經大大超過100%;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絕大部分都小於1,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帶息債務小於0.1,即不論是存量資產的償債能力,還是經營創造現金流,都難以有效償還存量債務。總而言之,此類違約是由債券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引起的。
2、企業經營不善與突發性的風險事件衝擊疊加引起:此類違約醞釀時間較短,事前更不可測。之所以不可預測,是因爲它們的財務指標並沒有顯示出長久的惡化,這也與行業景氣長期低迷類違約很不相同。發行人的資產負債率並不很高,整體處於較爲合理的範圍內,速動比率也各不相同,大致在0.5-1.0之間,流動比率多數大於1,長短期償債指標明顯好於第一類違約企業。但大多數發行的經營活動現金流淨額/帶息債務依然小於0.1,這表明,債務的流動資金保障非常脆弱,一旦因公司治理或股權問題等產生突發性的事件衝擊,就很容易引發流動性緊張進而導致違約。
這類違約主要以民營企業爲主,股東背景較弱,發行人自身的經營能力一旦受制於核心資產,一旦核心資產被剝離,債券信用就主要依賴於內部及外部擔保。但遺憾的是,此類企業普遍受到股權事件、公司管理等衝擊,內部擔保形同虛設;發生違約後外部償債擔保也難以發揮信用緩衝的作用,無法透過有效的融資活動提供償債資金。例如,在此類違約中,銀行可用授信額度與帶息債務總額之間的比率,絕大部分都低於1,有的甚至不到0.2。一旦爆發違約風險,投資者對於債務償還的保障性就大大降低。
3、由外部信用支援風險而導致的違約:在此類違約中,主要是由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關聯關係而爆發違約風險。根據母子公司之間的相對強弱,可分爲母強子弱型和母弱子強型。前者以國企較多,側重實質性擔保。但由於子公司對集團的重要性下降而遭母公司“棄子”,使得母公司不願意爲子公司的債務履行擔保責任。
母弱子強型主要是集團中優質子公司屬於上市公司,但由母公司發債。此類以民企較多,透過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成爲其重要的融資方式。
4、另類違約:另類違約一般不涉及應付本息的拖欠,主要包括二級市場債券暫停交易或提前還款。此類違約雖不危及債券持有人的本息安全,但任何違揹債券合約條款的行爲,均應視爲違約。
以上就是對公司債券發行審覈常見的信用債券違約原因的相關介紹,雖然有所方面的緣由可導致信用債券違約情況的發生,但是發行者還是要對其原因有所規避,畢竟良好的信用是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信用債券違約不利於公司的發展。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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