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別人用自己身份證註冊公司法人怎麼辦
社會生活當中,任何一家公司在工商局註冊公司法人的時候,必須要取得本人的同意。因爲擔任一個公司的公司法人是需要對公司的運營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的,因此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是不可以冒用他人的身份進行公司法人的登記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被別人用自己身份證註冊公司法人怎麼辦?
被別人用自己身份證註冊公司法人怎麼辦?
1、取得相關證據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侵權人的行爲造成被冒用人經濟損失或者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侵權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偵查。主要法律依據:
(1)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
(2)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僞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僞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工商部門撤銷行政許可,吊銷該公司的登記。主要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規定,僞造證件騙取營業執照的,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收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營業執照。
3、以工商部門給予公司登記的行政行爲違法,損害被侵權人合法權益,對工商部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工商部門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許可。主要法律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爲: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4、以實際侵權人即投資人、註冊代理機構、被註冊的公司爲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主要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公民的姓名權受法律保護。公民享有姓名權,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註冊公司法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的話,那麼可以在取得證據後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爲這種行爲已經侵害到了自己的名譽權,相關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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