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股權溢價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股權轉讓是企業轉讓其持有的股權的行爲,而這個行爲給企業帶來的結果就是獲取股權轉讓所得(或損失)。按照相關規定,企業股權轉讓所得屬於轉讓財產所得,應以其股權轉讓收入扣除爲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的餘額爲股權轉讓所得。
在確認股權轉讓所得的過程中,筆者認爲需要重點關注如下三點問題。
第一,允許扣除的股權成本爲企業投資時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對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已有明確: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爲計稅基礎。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同時,《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中規定: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初投資時被投資企業出現股本溢價,計入了資本公積,那麼對於被投資企業賬面記載而言,其投資成本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和“股本溢價”兩部分,體現了資產計價的歷史成本原則。對於這一點,可從《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中得到印證: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爲股本的,不作爲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可見股權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是初始投資成本的一部分,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也應予以關注。
第二,股權轉讓收入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留存收益中所可能分配的金額。關於投資企業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留存收益的份額究竟能否在轉讓收入中扣除的問題,原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並不相同。在2008年頒佈了新《企業所得稅法》後,國稅總局對這一問題的口徑終於統一,並在國稅函[2010]79號文中予以明確,即: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也就是說,在股權轉讓中,沒有實際分配的留存收益不能作爲免稅收入予以扣除。這一結論也與國稅函[2009]698號文中論調一致,即: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併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
對於股權轉讓溢價的問題,對於當事人來說最好的方式就是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進行權益的維護,但是對於具體的問題還是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程度的利益維護,所以對於股權溢價不僅是市場決定,最爲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維護有着法律上的支援。
-
如何寫監事會監事辭職報告
一、如何寫監事會監事辭職報告?尊敬的領導:很遺憾這個時候向公司提出辭職,衷心希望領導能夠理解本人的立場與境地。本人來到公司三年多,我也盡力盡責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因監理市場工資行情監理工程師工資7.5到8萬元,總監工資8到9萬,而本人擔任項目總監工作以來工...
-
股票交易費用詳細介紹
股票交易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通常包括印花稅、佣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1、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出讓方按照規定的稅率單邊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
-
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怎麼解決
一、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財產不足的,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承擔責任,而普通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
-
公司分立後兩個公司還有關係嗎,企業分立法律特徵
一、公司分立後兩個公司還有關係嗎公司分立後兩個公司還有沒有關係需結合具體情形判定。一般均爲獨立法人沒有聯繫了。兩公司之間的關係和權利義務可以透過協議確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