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股多少可進入董事會
持有3%以上股份才能進上市公司董事會。上市公司董事會產生辦法:
第一、單獨或合計持有3%以上的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案,即擁有推薦董事的權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權一般比較分散,持有15%成爲第一大股東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種關於選舉董監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計投票制,確保中小股東的提案權;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第五、選舉程序大致是有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審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後即生效,當然這個過程當中獨立董事要發表意見,交易所也需要對其資格進行審覈。
《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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