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麼?
一、股份公司設立條件有哪些?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
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爲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爲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爲。這裏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爲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爲。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爲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並由社會公衆認購該股份的行爲。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透過。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檔案,其中規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項,它不僅是設立公司的基礎,也是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爲準則。因此,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並經創立大會決議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爲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1、申請名稱預先覈准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覈准。
申請名稱預先覈准,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2)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預先覈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爲6個月。預先覈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2、申請設立登記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8)公司住所證明;
(9)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3、發證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帳戶,申請納稅登記。
綜上所述,發起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首先得滿足相關條件,在股東人數、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經營場所等方面達到要求。不管是發起設立還是募集設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大體都包括申請名稱覈准、申請設立登記、發證等幾大環節。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話,這些程序走完大概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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