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公司需要成立董事嗎
不需要。
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開公司不需要成立董事會。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依法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期限,合夥人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辦法,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解散和清算等問題都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夥協議來操作。
合夥企業與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不同,不需要制定章程,只需要簽訂合夥協議,合夥企業不需要設立董事會或董事,沒有股東會;也沒有嚴格意義的合夥人會議,不過,有關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都需要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如果協議中約定是開會決定,那可以認爲是合夥人會議就是權力機構。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
公司可以入夥合夥企業嗎
公司可以入夥合夥企業。有限公司之間可以成爲有限合夥企業;但能否成爲普通合夥企業分爲以下兩種情況:一、成立普通合夥企業必須至少有一個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普通合夥人,如果已經有普通合夥人,則有限公司可以入夥成爲普通合同企業。二、如果僅僅只有有限公司,其不能...
-
2021公司合夥人是股東嗎
一、公司合夥人是股東嗎合夥人不算公司股東。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
-
合夥企業未登記解散如何辦理
一、合夥企業未登記解散如何辦理按《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
-
個體工商戶合夥糾紛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