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名稱需要什麼材料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爲了應對日趨激烈的競爭,很多公司採取了透過合併、分立的方式來調整公司資產和結構,不過也有的公司是透過變更名稱或者是經營範圍來應對市場競爭,不論是哪一種變更都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材料辦理變更登記,那變更公司名稱需要什麼材料?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變更公司名稱需要什麼材料
公司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註冊地址變更、註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僅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可:
以下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在提交複印件的同時應當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後,在領取新執照時需將原執照所需的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以及原執照正副本交回登記機關注銷後(一般城市的營業執照無配套ic卡,僅《組織機構代碼證》頒發ic卡),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
二、公司經營範圍變更所需材料
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同意公司變更經營範圍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經營範圍用語爲:“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經營範圍爲準”,則不需再提交股東會決議。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4)變更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提交審批意見;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複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其實公司變更的方式不僅限於名稱或經營範圍的更改,更多的是合併與分立的方式,這對於公司債權人而言,就是原債務主體發生了變更,債務與資產分離。此時債權人的利益難免會受到公司及股東的損害,所以若您是這變更了的公司的債權人的話就要注意該公司資產是否有轉移以及如何討債等問題,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藉助專業律師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公司股東變更要不要交稅
公司變更股東要交稅,個人股東轉讓股權交個人所得稅。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
-
公司法人變更程序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公司法人變更的程序如下:(1)召開股東大會,就變更公司法人做出相應決議;(2)提交相關材料,向經營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3)變更營業執照。且一般在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營業執照。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
-
什麼情況下不能更換公司法人
以下情況出現,則不能變更法人:1、法人死亡,或者因爲過失被免職;2、法人沒有履行自己的職務,或者無法履行自己的職務;3、法人辭職,或者崗位調動。《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爲有限...
-
公司可以變更法人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變更。公司依據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決議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資格,併產生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效果。法定代表人變更後,還要依法辦理有關變更登記,雖然公司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不是法定代表人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