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和董事長的區別
董事長與總經理的區別:
1、董事長是在董事會的層面發揮作用,職權更務虛,一般是參與制定公司的戰略,作爲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強勢的董事長也常常會“越權”,一竿子插到底。具體職權如何,根據公司法和章程及議事規則來確定。
2、董事長和總經理權力大小其實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長權力更大,其實就如上面所說,其權力可能並非來源於董事長的職銜本身。董事長如果能控制董事會,那麼就有能力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麼總經理的權力可能更大。
3、討論總經理的權力還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點。總經理對於副總、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以及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權,而沒有任免權。因此,總經理的權力大小還受其他高管權力邊界的影響。由於總經理權力很大,這是一種制衡的手段。透過上面整理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到,總裁和總經理一般法律意義上是一樣的,而董事長一般來說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直接領導公司裏的董事會。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長的產生及職權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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