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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違法轉包

建築施工合同違法轉包

轉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設中的常見現象,這樣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轉包和分包的公司並不能及時完成,就會因此產生轉包分包糾紛。所以,在轉包和分包的時候要諮詢檢查公司的資質。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爲,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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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建築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的檢查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對建築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爲危害性的認識,加強組織,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  (二)全面檢查,從嚴執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依照《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爲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進行處理。在自查自糾階段,企業發現問題,並積極予以整改的,不予追究責任;對於自查自糾不積極,或發現問題後拒不整改的,要嚴厲處罰。在全面檢查階段,對所有在建的建築工程項目,實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逐一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嚴懲處。對電視電話會後新開工的項目出現違法違規行爲的,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三)形成合力,務求實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統籌市場準入、施工許可、招標投標、合同備案、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量,建立綜合執法機制。要加強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相關人員法律法規教育,充分運用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增強自覺抵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爲意識。  (四)資訊公開,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建築市場監管誠信資訊平臺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爲單位和人員,一律在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資訊平臺和新聞媒體上公佈,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向社會公佈,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