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取得房產證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沒有取得房產證怎麼分割,會採取哪些措施
離婚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對於房產部分的分割法院會採取的措施爲:如果在離婚時沒拿到房產證的,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離婚過後,當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產證後再向法院另行起訴。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判決時對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產法院也將會不予處理。
(一)、如果在離婚時沒拿到房產證的,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按照目前的情況,要是在離婚時還沒取得房產證的大部分是由於現在房子還在還貸中,因此還沒拿得房產證。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想要分割房產的話,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者是說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二)、離婚過後,當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產證後再向法院另行起訴。
雖然法院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予處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貸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產證的時候就可以另行起訴確定分割。所以,當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後在確定具體的分割。
(三)、注意,在離婚判決時對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產法院也將會不予處理。實際中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爲第三人,所以在進行離婚訴訟時會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之訴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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