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有哪些?
一、法律援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十二條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五條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
第十六條請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間發生訴訟或者因其他利益糾紛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與該爭議事項無利害關係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爲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綜上所述,在我們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是需要你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那麼法律援法律援助對象的條件都有哪些,在上文中我們做了詳細的介紹,所以當你申請法律援助扽打時候,是需要你提供申請法律援助時所需的各種相關手續和證明資料的,以此來證明申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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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在我國,任何公民犯法,被檢察院追究刑事責任,其有權聘請律師代理案件,這是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辯護權。當然,有的犯罪嫌疑人因爲某些原因,需要申請法律援助。在司法救濟裏面,法律援助是常見的手段。那麼,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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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申請理由有什麼
《法律援助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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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經濟條件有限、生活困難、身體殘疾的公民,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也有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力,爲了給予這類人羣以幫助,使其能夠在減少費用、甚至免除費用的情況下,一樣享受到法律服務,國家就法律援助工作制定了專門的條例,那麼,法律援助相關規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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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範圍都是包括哪些?
一、法律援助案件申請範圍: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