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公民能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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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申請理由有什麼
《法律援助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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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法律援助須符合哪些條件
當今中國處於一個飛速發展的時代,無論在商業領域,旅遊等各個方面,有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來我國,爲了維護我國的社會安定,同時也爲了能夠保障外來人士在我國能夠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特針對外國人法律援助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做出了相關規定,以下是律師360小編爲大家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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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
一、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總政司法局: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了《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第一條爲加強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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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的情形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