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羣裏的名譽權維護
微信已成爲重要的通訊工具,人們也加入了不同類型的微信羣,在多人聊天的平臺上,大家透過網絡,可以用文字、圖片、語音、視頻快速交流,但因每個人的性格觀念的差異,容易出現激烈的言語衝突,甚至產生名譽權糾紛。
現今,我國法律對名譽權的保護也非常重視,名譽保護已經成爲一種社會的普遍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另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的司法解釋、解答、覆函、通知等對此予以規範。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它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爲,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爲人應負法律責任。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特別是我國的傳統中一直存在氣節大於生命的觀念,士可殺不可辱,尤其需要維護。
微信羣是虛擬的網絡空間,是虛擬的社會,脫離於社會但又與社會緊緊相連,但這絕不意味着它遊離在法律之外,任何人在網絡上的言行都應當且必須受到法律規制。
爲什麼近年來網絡上的名譽權案件激增呢?
1.侵權人難以發現。在微信羣中,大家彼此不熟悉,難以瞭解彼此的詳細資訊,隔着網絡,是人們的行爲更加大膽,肆無忌憚,侵權人的身份難以查明更是爲這些人添加了保護衣。
2.難以追責。大家受限於網絡,很難獲取侵權人的資訊,也就無從透過有效的、合理的、合法的途徑進行維權。
3.侵權行爲的便捷性。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媒體人,都有發生的條件,能更加容易的發出自己的聲音。
4.侵權行爲的隨意性。網絡環境在法律普及程度不夠的前提下,很多年輕人並不清楚自己的言論意味着什麼,隨意的發表不當言論是一件很隨意的事情。
5.侵權行爲的傳播性。在微信羣辱罵他人的行爲一旦實施,其傳播速度遠遠超處可控範圍,特別是一些吸引眼球的言論,可能會爆發式擴散。大家缺乏有效的甄別,人云亦云,很快形成輿論洪流。
6.精神損害無法直觀計算。被侵權人名譽受損而遭受心理、生理、精神的痛苦,其損失往往無法直觀計算,其損害結果也是難以估量的。同時,人格權很難外化且存在個體差異,嚴重精神損害的的標準也難以界定。
面對微信羣的不同言論,一則提升自身修養,積極傳播正能量;二則淨化微信羣,保證一個乾淨的網絡環境;三則及時截圖、錄音錄像、透過公證機關固定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絕不讓這樣的行爲脫離法律的規制。
-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釋義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條文】第八十二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爲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條文主旨】本條是...
-
員工遲到公司罰款,合法嗎?
首先需要確定公司的罰款是讓員工交錢還是扣工資。如果罰款是讓員工交錢,那麼公司是違法的,公司沒有進行罰款的權利。但如果是公司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已經明確上班遲到要扣工資,並且已經透過公開形式告知了勞動者,那麼一般會認定爲公司行爲合法。如果公司沒有遲...
-
無證駕駛出了事故怎麼判定責任,大竹縣律師
導讀:無證駕駛出了事故判斷責任方式爲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並不是一方無證駕駛就一定是全責。一、...
-
性騷擾民事案件中的“高度蓋然性”適用
性騷擾行爲通常具有隱蔽性,案件中的證據認定問題是司法實踐中的普遍難題。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審理了一起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運用民事訴訟證據規則中“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判決張某向女職工王某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基本案情】張某系某酒店廚師長,王某系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