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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何去處理

法律3.05W
離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何去處理
離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何去處理
離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果滿兩年的,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在法院宣告失蹤後,要求離婚的,法院是會准予的。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爲失蹤人的制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