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拿債務人東西
債權人債權人能查債務人土地嗎
如果債務人欠債無力償還,而且長期沒有意願、不配合還款,債權人可以提供當初的借條之類證實債務人違約和無力償還或不主動償還(做老賴的),可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房產、及其他名下資產會被保全,而後進行拍賣處置等。 由於租賃的土地產權不屬於債務人,特別是短期租賃,不會被保全後進入拍賣,但其他財產會有可能。最主要的是,情節惡劣的,債務人可能被強制收押執行清算,一樣會影響到你的正常營業。
債權人要求查債務人土地的條件:
1、有合法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
2、能提供債務人名下土地的準確資訊包括使用權人、發證機關等內容;
3、向法院申請並交納保全費;
4、按法院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擔保。
以上就是小編就債權人能查債務人土地嗎這個問題,爲大家分析的一些結論。從上面可以看出,作爲債權人,有權利查債務人的土地,但是必須把債務人所簽字的欠條或者其他相關證據準備好之後在法院起訴之後,由法院來進行強制執行。然後再有法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的資金來償還債務人所欠的債款。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唐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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