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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糾紛的管轄法院怎麼樣選擇

法律2.64W
網購糾紛的管轄法院怎麼樣選擇
網購糾紛的管轄法院怎麼樣選擇
1.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根據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0條的規定,以資訊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透過資訊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爲合同履行地;透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爲合同履行地。
2.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據此可知,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無論貨物是否“包郵”,網絡購物的消費者可以根據情況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買方住所地或者是收貨地)的法院起訴。
3.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透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遭遇假貨,既可以向銷售者索賠,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索賠,還可以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踐中,爲維權方便,消費者一般選擇起訴網絡交易平臺。
4.值得注意的是,網絡銷售平臺做被告是有條件的,在以下三種情形下消費者可起訴網絡交易平臺:一是網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二是雖能提供資訊,但網絡交易平臺對消費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諾;三是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未採取必要措施,則消費者可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除上述三種情形之外,消費者只能要求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