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中如何迴避?
一、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中如何迴避?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中的迴避制度是在刑事訴訟活動過程中,參與訴訟活動的當事人(即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發現負責本案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以及翻譯人員、鑑定人員、書記員存在應當迴避的情形而沒有自行迴避的時候,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申請上述六種人員不得參與本案的訴訟活動。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迴避的條件是: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近親屬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主要是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或者他們的近親屬與本案處理結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因而也可能影響案件客觀公正地審理.所以他們應當迴避,不再參與案件的處理。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由於他們在案件中曾有過這樣的身份,執行過或履行過一定的任務或義務,因而可能對整個案件或案件的某個事實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們再以辦案人員的身份處理該案件,就有可能會影響案件事實的正確認定和公正處理,因而也應當迴避。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會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所謂其他關係,是指近親屬關係和利害關係以外的某種關係,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級關係、同學關係、朋友關係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因此,曾是原合議庭成員的,在案件重新審理時,也應自行迴避。
(5)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人的請客送禮,或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人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也必須迴避。如有上述情形,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都可提出申請回避。如遇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
二、申請回避權是訴訟當事人享有的一項權利
在訴訟中,當事人認爲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員或勘驗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權申請審判人員迴避。
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當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當事人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請回避權,需要當事人的授權。
司法人員因與案件或案件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係而不得辦理該案件。目的是防止發生偏見,以有利於案件的公正審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申請回避是當事人所擁有的一項權利,這種權利在行使過程當中的話需要注意很多的事項,比如說在交通事故當中如果發生一些糾紛的話,這裏的迴避必須是相關的訴訟活動的當事人員存在着利害關係或者是當事人的一些近親屬等情況。
-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效是多長?
在日常生活中,其實大多數的交通事故都只是小擦小碰,並不會危機人身安全,而這類事故的惱人之處,主要就是耽誤時間,畢竟平時大家工作生活都比較忙。那麼許多朋友不禁要問,有具體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時效規定嗎?答案是肯定的。本文中,本站網就來爲大家講一講交通事故的處理...
-
汽車沒買交強險上路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一、汽車沒買交強險上路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直接給受害人的經濟造成損失,該部分損失依法應當由過錯方全部承擔,而且因爲沒有交強險,車輛會被扣留機動車,還會對保額的2倍進行罰款。相關法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
-
交通事故人傷工資表的作用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人傷工資表的作用是什麼?交通事故人傷工資表的作用是確定日後的一個誤工費用的賠償,因爲在醫院治療的這段時間不能前往用人單位來繼續的工作,那麼用人單位這方面發放的工資的話,就需要了解到平時的一個工資的水平狀況,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工資表上面的標...
-
交通事故我的全責有人傷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我的全責有人傷怎麼處理?1、報案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爲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