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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非法營運罰款嗎

交通事故人傷非法營運罰款嗎

一、交通事故人傷非法營運罰款嗎?

對於非法運營一般是要罰款的,非法營運罰款是根據違法情況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對未取得出租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覆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並沒有對“非法營運”這一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和界定。

二、違法營運危害

1、偷逃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單臺“黑車”僅每年偷逃國家各種稅費就達1.7976萬元。

2、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爲降低營運成本,“黑車”多爲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殘破車輛,影響我市改革開放的形象和城市的發展,是城市“視覺污染”。

3、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運營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營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5、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搶奪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造成極大的衝擊,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響極大,是行業不穩定的重大隱患。

6、引發社會問題。因爲共同的利益關係,一些不法車主糾集在一起相互“照應”、“幫忙”,形成團伙、幫派,劃分“勢力範圍”,甚至受惡勢力操縱,以排擠其他客運車輛及逃避檢查。產生了諸如:內訌、與其他客運車輛、乘客經常發生衝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諸多社會問題。

非法營運的這種行爲和交通事故有人受傷之間沒有任何關係,該是誰的責任誰就必須要依法承擔,就算非法運營一方在交通事故中並沒有任何的違章行爲,但是,單就非法運營的這種行爲來說也是法律上不允許的。不過,肇事者也不能因爲受害者涉嫌非法運營,就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