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
危害税收征管罪2.46W
1、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出售发票罪概念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
-
颠覆国家政权罪概念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表现。...
-
颠覆国家政权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2、《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