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对企业的行政处罚行为,只是对企业法人经营资格的强行剥夺,本质上是对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即限制其只能围绕清算进行活动,但并不等于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只有当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注销前,在诉讼中完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仍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
-
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法定定密责任人是什么呢
律师解析:法定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一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二是特别指定的人员。法定定密责任人是指法律法规明确确定为定密责任人员,即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法...
-
提起公诉的案件由谁提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对应的由相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来审理。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二十七条对于提起公诉后改变管辖的案件,原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参照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