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说起来,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都是针对合同当中的一些问题而制定的法规。在某些情况下,两者虽然是可以同时履行的,但是不安抗辩的预期违约确实完全不同的俩个意思。在行驶的时候,所具备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
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相反,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存在先后之分。若没有履行时间的先后顺序,则仅仅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则不会发生不安抗辩权的余地。正是因为如此,故而法律将行使不安抗辩的权利赋予先行履行的一方,而对方则无权行使。但具体到明示预期违约上,该制度主要是涉及不安抗辩制度所不能包容的内容,即不安抗辩的适用条件之一是他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或出现其他不能履约的恶化情况,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而明示预期违约则是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这里无履行债务时间的先后之别。
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预期违约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
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且是具有确切证据;而预期违约不限于此,明示的预期违约非常好理解,对于默示预期违约其所依据的情况主要有:一、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履约;二、商业信用不佳,有不能履约的危险;三、债务人的实际状况表明债务人有违约之危险。
4、法律救济方法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对待给付,但若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债权人仍需履约,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担保,则债权人可解除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规定在对方不提供履约保证时,债权人可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同时也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上不同。
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明确向另一方作出其将届期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从主观上以某种积极行为侵害对方的期待债权,其在主观上是有过错的。在默示预期违约中,债务人是以其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它是以债务人不按期提供履行保证为要件,虽未明确向对方传达该意思,但其行为可看出债务人是不能按时履约的,此也表明债务人主观上存有过错。而不安抗辩权,其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要其财产或其经营在缔约后明显恶化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不就其何种原因所引起。从我国《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4种情况上可看出不安抗辩权基本上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而与不安抗辩权相联系的《合同法》第69条所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上,则与《合同法》第108条即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则基本相同。
俩者在行使依据、适用的前提条件、构成要件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不过在正常情况下,只要合同的内容都是合法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也用不到不安抗辩权。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只要签订了就必须遵守和履行。
-
强迫转让债权借条有效吗?
一、强迫转让债权借条有效吗?无效,要是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逼迫另一方写下借条或者在事先写好的借条上面签字,这种情况下该借条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借条。在进行了债权转让之后一般不需要重新写借条,需...
-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需还钱么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还需还钱么需要。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
-
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吗?
一、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吗?1、担保人已还钱还能起诉,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但是担保人要不要还钱还得看情况。要看担保人是做的哪种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还是一般保证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相当于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当然可以要...
-
债权是怎么分类的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权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2.根据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债权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债权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