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如何追责
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确认败诉、进行过错调查后,应当将相关涉案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认定及追究。
《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职责,综合考虑案件危害结果和过错情节等因素,认定败诉过错责任。
第十六条,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做出行政行为或者不依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行政行为,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办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二)承办人因过错提出错误意见,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的,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三)审核人未经批准,擅自做出决定的,审核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四)审核人不采纳或直接改变承办人意见的,批准人按审核人意见批准,审核人、批准人共同承担败诉过错责任,承办人不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五)违反程序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的,批准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承办人、审核人不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六)批准人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意见的,批准人承担败诉过错责任,承办人、审核人不承担败诉过错责任;
(七)因行政败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集体研究决定造成的行政败诉,主持研究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或者支持错误意见的其他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十八条
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败诉过错责任:
(一)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应追究行政败诉责任的;
(二)转移、销毁有关证据,弄虚作假或以其它方法阻碍、干扰行政败诉责任调查、追究的;
(三)打击、报复行政案件当事人的;
(四)因行政败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应当从重追究或者加重过错责任的情形。
-
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呢
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
-
行政诉讼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几种情形
购房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可持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供证明材料;2、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
-
c1本的货运资格证是不是取消了呢
货车从业资格证没有取消。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只需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的货车,还是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的。【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
-
行政诉讼中原告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这样确定的:首先,原告一般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次,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成为原告。另外,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