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见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见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
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二、辨认笔录中是否必须要有见证人?
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
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提出异议时,见证人要为他亲眼所见的情况作证。
-
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
律师解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
-
律师不允许会见已决犯吗?
律师解析:1、一般来讲是可以的。一是判决书下达后,还在10天的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原来的一审律师还可以去会见他。2、如果是二审判决下达,或者是判决书已经过了上诉期,判决已经生效,那就要重新委托申诉的律师去会见他。办理申诉委托手续后,律师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去会见他...
-
诈骗罪怎样走程序
律师解答:先向公安机关报警。律师解析:1、受害人需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5、检察院受到材料...
-
发现诈骗罪可以告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律师解析:诈骗案件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理由如下:1、因为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诈骗罪一般会先让公安机关进行管辖;2、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3、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公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