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概念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概念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概念的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会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重大的威胁,只要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规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所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严重者是会按死刑来进行处罚的。
-
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下:失火罪既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
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失火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
-
刑事拘留后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吗
刑事拘留后,一般不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因为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后,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
-
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
一、如果是未成年抢劫自首判多久未成年人抢劫自首的判罚有两种情形: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对抢劫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自首,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