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罪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罪新标准是什么?
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行贿罪。行贿人不承认但有证据证明其行贿的,按照其犯罪性质予以处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或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涉嫌受贿罪,可以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行贿犯罪如何收集证据?
行贿人不承认只是“零口供”,嫌疑人供述记录只能算一方面的证据,其证明力不强,认定嫌疑人是否有受贿行为,还需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只要有这些证据材料,形成了证据链条,都可以认定是受贿。在法院认定证据过程中,一般不轻信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三、行贿犯罪的构成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关机关的正常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相关人员个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相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相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综上所述,行贿和受贿犯罪是统一联系的,相辅相成,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达到一万元,则构成行贿受贿犯罪,达到立案标准的,对应量刑是三年以下。行贿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能是企业公司,如果公司对相关人员行贿,公司的法人代表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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