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与劣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与劣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对象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
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
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量刑标准不同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销售假药与劣药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但都是属于销售不合格的药品,只要让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重大的伤害,那么都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所触犯的罪名是完全不一样的。
-
怎么告诈骗罪
律师解析:诈骗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金额在3000以上就可以立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依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
销售假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是怎样的?
律师解析: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当事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同时,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就算是没有盈利这种目的,也并不影响销售生产假药罪的成立。行为人主观故意,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明知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仍然进行销售。法律依据:《刑法...
-
经侦介入是什么案件?
律师解析:一般来说经侦大队主要负责经济方面的犯罪。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一、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
-
走私并贩卖武器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律师解析:单位犯走私武器、弹药罪的需要对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下列规定处罚:1、犯此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