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有犯罪者中止吗
有犯罪中止的情况。犯罪中止的规定,即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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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和主刑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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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属于自首
律师解析:以下情形属于自首:1、犯罪后自行投案承认并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2、归案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3、归案的罪犯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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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
律师解析: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四)客观方面: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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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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