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管辖权转移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民事管辖权转移时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管辖权转移时需要注意必须要将案件相关的一切信息都进行移交,《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法院在受理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之后,是会告知案件的被告的,此时该被告若是对管辖权存在异议,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的移交请求。只要其陈陈述的移交理由比较充分,那么法院是会按照流程将案件的一切信息,移交给其他的法院的。
-
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吗?
一、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吗?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
-
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有什么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手里的财富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近些年车辆的购买量在不断地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汽车,对于自己的爱车人们更是想尽办法来保护它,会给汽车买保险等,一旦车辆发生了毁损或者丢失,人们就会通过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
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
-
还了部分钱是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还了部分钱是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还了部分钱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形包括: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