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下级法院移送案件管辖适用于哪些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
二、移送管辖是什么?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一般来说一个案件只能进行一次移送管辖,如果在一次移送管辖过后,受移送的法院还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就不得再擅自移送,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但是移送管辖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法院进行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被受理了的,如果没受理,就不存在移送问题。
-
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吗?
一、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吗?移送管辖驳回起诉公安机关会需要再次侦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
-
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有什么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手里的财富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近些年车辆的购买量在不断地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汽车,对于自己的爱车人们更是想尽办法来保护它,会给汽车买保险等,一旦车辆发生了毁损或者丢失,人们就会通过车辆损失民事诉讼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
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
-
还了部分钱是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还了部分钱是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还了部分钱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形包括: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