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举证不能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在众多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总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需要事先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那么,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一、新增条...
-
民法总则没有等价有偿是什么原因?
《民法总则》就已经失效了,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第一编中的规定执行,《民法典》没有继续沿用等价有偿这一规定,而是把等价有偿原则清出了民法基本原则体系,主要的原因是:民事活动并非都是“有偿活动”,从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角度讲,等价有偿原则也不应再作为民...
-
民法总则申请执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在将废止。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的是,新颁布的《民法典》有着许多值得研究的亮点问题,其中,就包括申请执行的时间问题,这是因为之前对于这一问题一直都没有很好的规定,但是现在虽然有规定了大家却不是很了解。那...
-
民法总则优先权对承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在某些情况下,优先权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并且我国民法总则当中针对优先权的规定是比较多的,包括专利优先权、商标优先权等,如果享有优先权的话,其他人是无权侵犯的。不过在下文当中,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民法总则优先权对承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