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解答 > 交通事故鉴定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鉴定律师解答1.23W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几级伤残怎么判定如何赔付?
律师解析:1、构成伤残的首先需要相关定残机构进行鉴定,不能说自己觉得是几级伤残就是几级。鉴定属于几级伤残,并出示相关证明;2、如果伤残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则需要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在发生事故时,都需要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的,进行责任划分;3、拿着自己...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
-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怎么赔偿
律师解析:交通事故案件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就应该由当事人自行支付。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
-
谁能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双方的当事人。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申请一方支付,如果是属于工伤,那么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当。在侵害事故赔偿中并没有伤残鉴定费用,所以申请鉴定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