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
工程欠款是指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而未支付,对承包方所形成的欠款,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所谓垫资,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发包方支付部分或不支付任何款项,由承包方先行垫资施工,垫资一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
鉴于工程欠款属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因此具有惩罚性,垫资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更加注重双方之间的合意。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对于垫资,首先当事人是否约定是垫资,如果约定是垫资就按垫资来处理,这时可以请求返还垫资,如果对垫资还约定有利息的,也可请求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利息的,是不能要求支付垫资利息的。如果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就按工程欠款来处理。对于工程欠款,无论是否约定有利息,都是要支付利息的,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时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也不再受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因工程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
-
承包工程合同纠纷由哪个部门解决
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有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提起仲裁,没有约定的,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
-
什么是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相对于专用条款而言的,法律效力低于合同的专用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
-
为什么要取消施工合同备案
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也提高了社会效率。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是一项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率,也有利于市场主体的成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