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吗?
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宣告失踪的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第二十一条特别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所以继承人宣告失踪后,他继承所得的遗产应当由他的财产管理人代管,故其他继承人只能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不能随意处置。
二、失踪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容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婚姻法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除了失踪人员可以继承房产之外,针对失踪人员本人名下的财产其他人也不可以继承,因为继承是从当事人死亡以后才开始的,而当事人现在仅仅是失踪,年满4年以后还没有任何下落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才能分割遗产。
-
继承权丧失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继承权丧失的条件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
遗嘱进行公证怎么办理的
律师解析:遗嘱公证办理的方式: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或组织,依法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农村房子无产权能不能写遗嘱
律师解析:可以写。没有产权证,可以参考土地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之类的文件。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民法典》第一千...
-
父母立遗嘱如何才合法?
律师解析:父母立遗嘱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合法有效: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4、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6、...